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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开云APP网页版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原标题: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8月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日上午9:15至2023年8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7月2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7、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136号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南楼5层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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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通信地址: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对不同提案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日上午9:15至2023年8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本人代出席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提案 1.00 采用累积投票表决,即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额下自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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